来源:规划财务科发布时间:2025-01-17
市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年度预算申请 | 整体绩效目标 |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 | ||||||||||||||
资金总额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其他资金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类型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解释 | 评(扣)分标准 | 备注 | ||||
058001 | 衡阳市民政局 | 2,182.82 | 2,182.82 | 1,852.16 | 330.66 | 目标1:保障在职人员正常有序开展工作,严格控制预算。 目标2:积极推进五化民政建设。 目标3:促进民政事业稳步推进。 目标4:积极宣传民政相关政策。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控制率 | = | 100 | % | 预算执行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 预算控制率达到100%等满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项目成本节约率 | ≥ | 95 | % | 项目成本节约率 | 项目成本节约率达到95%得满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报民政事业统计表次数 | ≥ | 12 | 次 | 向省厅上报民政事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 | 12次准时上报得满分,未按时报送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质量指标 | 各项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完成省厅安排的各项事业任务 | 各项任务完成率≥100%得满分,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数量指标 | 培训宣传活动开展次数 | ≥ | 10 | 次 |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宣传活动 | 10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宣传活动得满分。每少开展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 定性 | 提高 | 老龄补贴标准和覆盖率不断提升 | 指标值达到预期标准,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进一步提升市民政局的影响力 | 定性 | 有效提升 | 雷速体育,雷速直播人知晓民政工作政策 | 有效提升范围得满分,每有重大信访、负面消 息扣2分,扣完为止。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 群众满意度达到90%得满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058002 | 衡阳市救助管理站 | 582.85 | 582.85 | 566.85 | 16 | 积极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努力提高救助管理及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水平。在救助管理方面,继续做好主动寻亲、医疗救治、护送返乡、站内照料、落户安置、街头巡查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特殊群体的人身权益。在未成年保护方面,积极开展困境留守儿童保护项目,采取专业帮扶,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基本支出成本管控 | ≤ | 566.85 | 万元 | 基本支出实际开支不超过预算金额 | 10分,小于等于566.85万元计满分,每超过1%扣0.25分,扣完为止。 | 10 | |||
项目支出成本管控 | ≤ | 16 | 万元 | 项目支出实际开支不超过预算金额 | 10分,小于等于16万元计满分,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课时数量 | ≥ | 5 | 课时 | 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的课时需大于等于5课时 | 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课时达到5课时得满分,总计5分,每减少1课时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全市儿童督导培训举办次数 | ≥ | 1 | 次 | 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 | 举办全市儿童督导培训达到1次得满分,总计5分,每年业务培训少于1次,则该项不得分。 | 5 | ||||||||||||
全市儿童督导人员培训覆盖率 | = | 100 | % | 全市儿童督导人员培训是否应培尽培 | 全市儿童督导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得满分,总计5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数量 | ≥ | 900 | 人次 | 贯彻执行国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对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参照2024年我市实际救助情况,预计2025年救助对象量大于或等于900人次 | 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达到900人次得满分,总计5分,每减少30人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质量指标 | 全市儿童督导中培训结业考试合格率 | = | 100 | % | 全市儿童督导培训参训人员需通结业测试,合格率达到100% | 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得满分,总计5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街头饿死、冻死流浪乞讨发生事件 | = | 0 | 例 | 对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安全生产 | 街头无饿死、冻死流浪乞讨发生事件得满分,总计5分,每出现3例乞讨人员饿死、冻死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时效指标 | 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性 | ≤ | 30 | 分钟 | 本单位实行24小时服务,接收救助信息后及时处理,原则上30分钟内赶赴现场救助 | 保障30分钟内及时救助得满分,总计5分,每出现救助延迟情况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全市儿童督导培训完成时间 | ≤ | 1 | 年 | 于2025年底前,至少开展1次全市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 | 在2025年底前完成儿童督导培训工作得满分,总计5分,则该项目不得分。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受助人员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 定性 | 有效保障 | / | 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为救助对象提供符合标准的饮食、住宿等,为受助人员提供良好生活环境 | 效果明显得满分,总计20分,良好计15分,一般计10分,无效果不计分。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反映服务对象在部门履职效果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 受助群众满意度达到90%及以上得满分,总计10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058003 | 衡阳市社会福利院 | 1,752.48 | 1,462.48 | 200 | 90 | 700.38 | 1,052.1 | 1、建立健全孤儿、特困人员保障体系,维护院内服务对象权益;2、为全院283名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 | 0 | % | 资金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 成本节约率0%以上计20分,低于0%,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开放日活动次数 | ≥ | 1 | 次 | 通过开放日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 | 开放日活动次数1次以上计3分,未开展不计分 | 3 | ||||||||||
开展全院安全排查次数 | ≥ | 6 | 次 | 开展安全排查,保障院内安全 | 安全排查次数6次以上计3分,少于6次不计分 | 3 | ||||||||||||
全院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覆盖率 | ≥ | 90 | % | 全院设施设备应维尽维、应修尽修 | 维修维护覆盖率90%计3分,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编外人员数量 | ≤ | 153 | 名 | 严格控制全院编外人员数量 | 编外人数小于或等于155名计3分,超过不计分 | 3 | ||||||||||||
全院服务对象护理覆盖率 | = | 100 | % | 保障院内孤儿、特困人员等服务对象的日常照料、医疗康复等护理服务全覆盖 | 护理覆盖率100%计3分,低于100%不计分 | 3 | ||||||||||||
质量指标 | 院内各项设施设备有效使用率 | ≥ | 90 | % | 保障院内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 有效使用率90%以上计5分,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院内安全隐患 | = | 0 | 起 | 全院安全零隐患,零事故 | 全院零起安全事件发生计5分,每出现1例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养治教康服务质量达标率 | ≥ | 95 | % | 提供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质量是否合格 | 服务质量达标率95%以上计5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90 | % | 各项工作是否按时如期完成 | 完成及时率90%以上计10分,每少5%扣1分,直至扣完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服务对象安全感、幸福感 | 定性 | 有效提高 | / | 保障院内孤残儿童健康成长,提高孤残儿童的安全感、幸福感 | 提高效果明显计8分,良好计6分,一般计4分,无效果不计分 | 8 | |||||||||||
改善全院生活环境,提升全院生活水平 | 定性 | 有效改善、提升 | / | 全院服务对象生活水平提升,生活环境改善 | 改善、提升效果明显计7分,良好计5分,一般计3分,无效果不计分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 定性 | 有效推动 | / | 是否对儿童福利事业作出贡献 | 推动效果明显计5分,良好计4分,一般计3分,无效果不计分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全院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全院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 | 满意度90%以上计10分,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
058005 | 衡阳市第二福利院 | 682.12 | 618.65 | 63.47 | 682.12 | 1、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2、负责城区“特困”老年人和孤残儿童供养。 3、承办市民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100 | % | 反映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额。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10 | |||
预算控制情况 | 定性 | 全年支出控制 | 确保所有项目支出经费控制在预算金额范围内 | 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得满分,每超支10万元扣0.5分 | 1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单位办公利用率 | = | 100 | % | 反映部门电脑、打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数。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10 | ||||||||||
在职人员编制控制率 | ≤ | 80 | % | 全院在编人数4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6人,在职人员控制率80%。 | 超一人扣一分,扣完为止,未超得满分 | 10 | ||||||||||||
质量指标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0 | % | 反映单位年度列举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 / 交办或下达数)*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生活费发放及时率 | = | 100 | % | 反映老人生活费发放及时情况。 | 生活费发放及时率=计划时间内完成生活费发放人数/生活费发放人数*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供养老人生活水平 | 定性 | 有效保障 | 反映供养老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情况。 | 分为基本达成目标、部分实现目标、实现目标程度较低三个档次,并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 10 | ||||||||||||
提高老人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 定性 | 有效保障 | 反映老人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的提高情况。 | 分为基本达成目标、部分实现目标、实现目标程度较低三个档次,并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该指标只要考察运转的满意度情况 | 满意度>=90得满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权重1% | 10 | ||||||||||
058006 | 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 | 5,736.5 | 1,306.5 | 4,430 | 4,406.1 | 1,330.4 | 一、医疗质量与业务收入:1、提高医疗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做到零投诉,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2、全年完成精神科业务收入2400万元以上。二、人才队伍建设:1、专业技术培训面达90%以上,2、医务人员专业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3、制定人才需求中长期规划,按照市委人才办要求开展引才(招聘)工作。年内引进(招聘)专技人才2人及以上。4、医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40%以上。三、精康融合项目:1、全年新增会员50人及以上,开展集体活动不少于10次,全年服务5000人次以上。2、工作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20课时。3、对衡阳市各区域康复点进行指导评估,年内各康复点不少于2次。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单位预算支出金额 | ≤ | 5736.5 | 万元 | 反映本单位年度实际支出金额。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2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精康融合服务人次 | ≥ | 5000 | 人次 | 反映年度精康融合项目服务人次情况。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10 | ||||||||||
质量指标 | 临床显效率 | ≥ | 80 | % | 反映年度所纳入病人的临床显效人数占同期病人出院人数的比例。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20 | |||||||||||
时效指标 | 医治及时率 | ≥ | 90 | % | 反映医治病人的及时情况。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 定性 | 基本达成目标 | 反映本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医疗基本要求。 | 实现目标100%-80%(含)得满分,基本达成目标80%-60%(含)得90%分值,部分达成目标60%-0%,不得分。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病人满意度 | ≥ | 90 | % | 反映病人对部门的满意情况。 | 达到计划值得满分,否则按实际值/计划值*指标分值计分。 | 10 | ||||||||||
058008 | 衡阳市殡仪馆 | 5,711.15 | 981.15 | 4,010 | 720 | 2,631.15 | 3,080 | 1、加强殡葬管理,巩固火化率,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遗体接运、告别、火化、丧葬用品配套销售等优质服务,推进殡葬改革进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殡仪馆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3、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和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确保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定性 | 所有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单位应确保所有的支出经费控制在预算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支情况。 | 控制在预算额度范围内记20分,每超支10万元扣0.5分。 | 2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的火化数量 | ≥ | 2500 | 具 | 全年的火化业务量达到2500具以上。 | 全年火化数量≥2500具记13分,每少10具扣0.5分。 | 13 | ||||||||||
生态安葬活动数 | ≥ | 1 | 次 | 组织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开放日”、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节地生态安葬征文、集中宣讲、集中撒散、江(河、湖)葬等生态安葬活动至少一次。 | 开展生态安葬活动≥1次记2分,少于一次扣2分。 | 2 | ||||||||||||
质量指标 | 节地生态安葬率达标 | ≥ | 90 | % | 基本能保障当前90%市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需要。 | 完成率≥90%记5分,每减少5个分点扣0.5分。 | 5 | |||||||||||
火化数量达标率 | ≥ | 95 | % | 火化数量的完成率95%以上。 | 完成率≥95%记10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 | 10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 定性 | 2025年12月31日前 | 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 全部完成记10分,未完成工作每增加开项扣0.5分。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全年上缴非税收入 | ≥ | 2400 | 万元 | 全年上缴非税收入不低于2400万元。 | 全年上缴非税收入不低于2400万元记5分,每减少一百万扣1分。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推动殡葬改革 | 定性 | 推动殡葬改革 | / | 规范殡葬服务流程及殡葬服务行为,提高殡葬服务工作质量,积极推动殡葬改革改变旧的殡葬观念,节约殡葬成本,为规范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更好满足市民的治丧需求,形成良好的殡葬新风,维护社会稳定。 | 积极推动开展殡葬改革记5分,未积极推动扣5分。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推广绿色生态殡葬 | 定性 | 推广绿色生态殡葬 | / | 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对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的作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对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作用。 | 积极推广绿色生态殡葬记5分,未推广扣5分。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殡葬服务质量 | 定性 | 持续提升 | / | 殡葬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 殡葬服务质量有提升记3分,无提升扣3分。 | 3 | |||||||||||
治丧环境 | 定性 | 持续改善 | / | 治丧环境持续改善。 | 治丧环境有改善记2分,无改善扣2分。 | 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殡葬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 | 殡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记10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 10 | ||||||||||
058009 | 衡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397.96 | 81.86 | 316.1 | 397.96 | 全力做好本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确保全年销售目标顺利完成。力争2025年完成彩票销售6.2亿元,其中电脑票销售5.25亿元,即开票销售0.95亿元。确保销售网点数量不低于上年度。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管控 | ≤ | 2380 | 万元 | 全年对县级发行费补助、彩票发行销售支出、其他各项业务费用及单位管理费用等开支严格控制不超预算。 | 控制在预算额度范围内记20分,每超支100万扣1分。 | 20 |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福利彩票销售金额 | ≥ | 6.2 | 亿元 | 确保2025年完成彩票销售6.2亿元,其中电脑票销售5.25亿元,即开票销售0.95亿元。 | 完成记10分,每少完成2000万扣1分。 | 10 | ||||||||||
全年福彩渠道建设网点新建数量 | ≥ | 10 | 个 | 预计全年新建福潮网点10个。 | 完成记10分,每少完成1个扣1分。 | 10 | ||||||||||||
销售网点服务覆盖率 | ≥ | 100 | % | 为所有在营销售网点提供培训、宣传、业务指导等服务。 | 服务覆盖率达100%记5分,每降低20%扣1分。 | 5 | ||||||||||||
质量指标 |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资质达标率 | = | 100 | % | 所有在营销售网点的申请人学历、年龄,场地选址,店面装修等符合相关规定。 | 销售网点资质达标率达100%记10分,每降低10%扣1分。 | 10 | |||||||||||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增长率 | ≥ | 0 | % | 2025年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量不低于上年度。 | 销售网点增长率≥0%记5分,否则不计分。 | 5 | ||||||||||||
时效指标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性 | 定性 | 2025年度 | 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 已全部完成记5分,未完成工作每增加一项扣0.5分。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财税收入 | ≥ | 200 | 万元 | 实现增加财税收入200万元以上。 | 上缴税收200万记10分,每少20万扣1分。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稳定福彩就业队伍 | ≥ | 600 | 人 | 提供就业岗位,稳定社会就业600余人。 | 稳定社会就业600余人得满分5分,每少60人扣1分。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筹集福彩公益金 | ≥ | 1.5 | 亿元 | 通过福彩品牌建设,全年为国家筹集福彩公益金1.5亿元以上。 | 筹集1.5亿元以上公益金记5分,每减少100万扣0.1分。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和各销售网点业主满意度 | ≥ | 90 | % | 社会公众和各销售网点业主对工作的满意度。 | 销售网点业主及社会公众满意度≥90%得满分10分,每下降9%扣1分。 | 10 | ||||||||||